隱瞞真相與合同詐騙?(合同隱瞞合同詐騙)

    在線問法 時間: 2023.12.05
    557
    (二)客觀要件本罪客觀上表現為行為人在簽訂或履行合同過程中,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對方當事人數額較大的財物的行為,利用經濟合同欺詐的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無合法經營資格的一方當事人與另一方當事人簽訂買賣或承攬合同,騙取定金、預付款或材料費,合同詐騙罪構成要件及法律規定法律主觀:一、合同詐騙罪構成要件(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合同的管理制]度、誠實信用的市場經濟秩序和合同當事人的財產所有權。

    合同詐騙罪構成要件及法律規定

    法律主觀:

    一、合同詐騙罪構成要件(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合同的管理制]度、誠實信用的市場經濟秩序和合同當事人的財產所有權。(二)客觀要件本罪客觀上表現為行為人在簽訂或履行合同過程中,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對方當事人數額較大的財物的行為。這里的虛構事實指行為人捏造不存在的事實,騙取被害人信任,其表現形式主要為:假冒訂立合同必需的身份;盜竊、騙取、偽造、變造簽訂合同所必需的法律文件、文書、制造“合法身份”、“履行能力”的假相;虛構不存在的基本事實;虛構不存在的合同標的,等等。隱瞞事實真相是指行為人對被害人掩蓋客觀存在的基本事實。其表現形式主要是:隱瞞自己實際上不可能履行合同的事實,隱瞞自己不履行合同的犯罪意圖;隱瞞合同中自己有義務告知對方的其他事實其表現形式有如下五種: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詐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5、以其他方法騙取當事人財物。(三)、主體要件本罪的犯罪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司法實踐中,應注意區分自然人利用合同詐騙與單位利用合同詐騙。下列幾種情形應屬于個人以單位名義實施的合同詐騙:1、個人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而設立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實施合同詐騙的,或者公司、企業、事業單位設立后,以實施合同詐騙犯罪為主要活動的,應認定為個人犯罪2、國有或者集體企業租賃給個人經營的企業,承租人利用企業名義詐騙的,應認定為個人詐騙。3、國有或者集體企業為個人提供營業執照,名為集體實為個人的企業,企業人員以企業名義進行合同詐騙的,應以個人詐騙論。4、沒有資金、場地、從業人員等有名無實的皮包公司,利用合同詐騙的,應以個人詐騙論。5、被掛靠企業提供營業執照,而由掛靠人員自籌資金、自主經營、自擔風險的掛靠企業,實施合同詐騙,應認定為個人詐騙。實踐中,“應當注意從單位犯罪的犯罪意志的整體性和利益歸屬的團體性兩點把握究竟是個人合同詐騙還是單位合同詐騙。而且,這兩點之中,利益歸屬的團體性應當優先考慮”。(四)、主觀要件合同詐騙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實踐中,在本罪的主觀方面應注意到:間接故意和過失行為不構成本罪。

    法律客觀: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為復雜客體,即既侵犯了合同他方當事人的財產所有權,又侵犯了市場秩序。合同亦稱契約,是指當事人之間為實現一定目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合同是商品交換關系化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法律制度則集中體現和反映了商品經濟關系發展的內在要求和一般規則,為商品交換提供了基本的行為模式。因此,在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合同法律制度是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的基本保證。 利用經濟合同欺詐的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無合法經營資格的一方當事人與另一方當事人簽訂買賣或承攬合同,騙取定金、預付款或材料費;利用中介機構簽訂轉包合同騙取定金或預付款;虛構建筑工程或轉包建筑工程合同,騙取工程預付款;雙方當事人串通利用合同將國有或集體財產轉移或據為己有;本無履約能力,弄虛作假,蒙騙他人簽訂合同,或是約定難以完成的條款,當對方違約后向其追償違約金。 合同詐騙,直接使他方當事人的財產減少,侵害了他方當事人的所有權,同時,合同詐騙對于社會主義市場交易秩序和競爭秩序造成了極大的妨害,本條從詐騙罪中分離出來,明定合同詐騙罪,對打擊合同詐騙活動,意義深遠。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且數額較大的行為。對于以簽訂合同的方法騙取財物的行為,認定行為人是否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關鍵在于查清行為人在無履行合同的實際能力。也就是說,行為人明知自己沒有履行合同的實際能力或者擔保,故意制造假象使與之簽訂合同的人產生錯覺,“自愿”地與行騙人簽訂合同,從而達到騙取財物的目的,這是利用合同進行詐騙犯罪在客觀方面的主要特征。具體包括以下幾項內容: 1、行為人根本不具備履行合同的實際能力。認定行為人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實際能力,應當以簽訂合同時行為人的資信或貨源清況作依據。比如簽訂購銷合同時,供貨方既沒有實物儲備,也沒有貨物來源,利用一些單位急于購買緊俏或便宜物資的心理,虛構貨源,騙取信任,接受合同預付款或定金后,逾期又不履行合同,就可以認定為沒有實際履約能力。要區別兩種情況:一種是行為人簽約時雖無實際履約能力,但簽約之前與他人有購買同一標的物的要約或合同,簽約后因原訂合同的一方毀約,致使后一個合同不能履行的,可視為有一定的合同履行能力;另一種是行為人簽約時根本沒有履約能力,僅僅是在簽約后才去與第三方簽訂相同內容的購銷合同,事實上又未兌現,這種情況就不能認定行為人具備履約能力。如果不看簽約時的實際履約能力,僅僅根據簽約后的履行表現來作判斷,很容易使犯罪分子蒙混過關。當然,還要注意區別根本無履行合同能力與有部分履行合同能力的界限,只有完全沒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才能以詐騙罪論處。 2、采取欺騙手段。欺騙手段絕大多數是作為,而不可能是單純的不作為。欺騙手段表現為行為人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虛構事實,是指行為人捏造不存在的事實,騙取被害人的信任。其表現形式主要是:假冒訂立合同必需的身份;盜竊、騙取、偽造、變造簽訂合同所必需的法律文件、文書、制造合法身份、履約能力的假象;虛構不存在的基本事實;虛構不存在的合同標的;等等。隱瞞事實真相是指行為人對被害人掩蓋客觀存在的基本事實,其表現形式主要是:隱瞞自己實際上不可能履行合同的事實,隱瞞自己不履行合同的犯罪意圖;隱瞞合同中自己有義務告知對方的其他事實。 3、使與之簽訂合同的人產生錯誤認識。這種錯誤認識是指對能夠引起處分財產的事實情況的錯誤認識,而不是泛指受騙者對案件的一切事實情況的錯誤認識,在合同詐騙犯罪中,受騙者的錯誤認識是由于行騙者的行騙行為所引起的,在時間順序上,欺騙在先,是受騙者產生錯誤認識的原因。受騙人產生錯誤認識在后,是欺騙的結果。如果他人錯誤認識在先,行為人利用他人的錯誤認識取得財物,只能作為民事糾紛而不能作為詐騙犯罪處理。如果行為人雖然采取了欺騙手段,他人認識上也存在錯誤,并基于這種錯誤認識錯誤地處分了財產,但欺騙手段與錯誤認識之間缺乏因果聯系,也不能以合同詐騙罪論處。 4、被騙人自愿地與行為人簽訂合同并履行合同義務,交付財物或者行為人(或第三人)直接非法占有他人因履約而交付的財物。 作為行騙者詐騙手段的經濟合同,就其種類講,通常有三種: (1)簽訂買賣合同,騙取現金或實物。 有五種情況: 一是利用盜竊、偽造或騙取的空白合同和介紹信與他人簽訂合同; 二是用已作廢、失效的合同書、介紹信,冒充有效的合同書、介紹信與他人簽訂合同; 三是利用已撤銷單位的名義及其印章、介紹信、合同書與他人簽訂合同; 四是在條款上做手腳,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 五是在標的物上設陷井,使對方違約而不履行合同。 (2)利用承包合同進行詐騙。行為人無承包能力,以騙取錢財為目的,承包工廠或某項工程,騙取大量錢財供自己揮霍或一溜了之。 (3)利用聯營合同騙取錢財。行為人根本無生產經營能力,利用與他人簽訂聯營合同,騙取聯營單位的錢財。 就合同詐欺犯罪中合同的形式和內容看,有兩種情形: (1)以假面目簽訂的合同。假面目是指行為人的姓名和身份、簽訂的合同、使用的公章和介紹信等是假的。假的面目必然導致合同內容的虛假性,即客觀上無法履行合同的內容。行為人向他人簽訂這種合同,欺詐故意明顯,只要所騙人財物到手,即可認定合同詐騙既遂。 (2)以真面目簽訂的合同。真面目是指行為人的姓名和身份、簽訂的合同、使用的公章和介紹信都是真的,即實際上存在這一單位或個人。以真面目簽訂的合同的內容有真有假,其間還存在三種情況: 一是內容真實的合同,即行為人是在有實際履行能力的前提下簽訂的合同。這種合同的簽訂,至少表明了行為人在簽訂時有通過合同進行經濟往來的真實意思,而非詐騙錢財,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精神,即使合同簽訂后沒有得到完全的履行,也不屬于詐騙犯罪。但是,應當注意,有的行為人以有限的履約能力與他人簽訂大大超過此履約能力的合同,如僅有供應一百噸煤的合同,卻相繼與多家客戶簽訂各供應一百噸煤的合同,如果簽訂后,行為人積極落實貨源,設法履行合同,雖然最終沒有完全履約,也不認定為詐騙罪。但若行為人在多個合同簽訂后,并沒有設法履行合同,其詐騙犯意明顯,自應以合同詐騙罪論赴。 二是內容半真半假的合同。也就是那種行為人已初步聯系過貨源,但其貨源并未完全確定或并未完全到手。在這種情況下簽訂的合同,其內容帶有半真半假的性質。這類合同客觀上已經具備部分履約的可能性,行為人主觀上以及實際行為中是否為履行合同作努力成為確定其行為性質的關鍵。如果行為人有履約意圖,客觀上也為履行合同作積極努力,最后因種種客觀原因未能履行合同,不能認定為詐騙犯罪。相反,如果客觀上盡管有履約的可能,但行為人收取他人的預付款或定金以后,主觀上無履行合間的意圖,這實際上借有部分履約能力之名行詐騙之實,當然應以合同詐騙罪論處。 三是內容假的合同,即行為人是在完全沒有履約能力情況下簽訂的合同。行為人主觀上意圖無償占有他人錢財,且無歸還的意思表示,客觀方面表現為將所騙之錢財用于揮霍或作其他用途,這種作為應以合同詐騙罪論處。如果行為人雖然客觀上非法占有他人的錢財,但主觀上并不想長期占有,而是想臨時取得該財物的占有權、使用權,甚至收益權,待生意成功之后再作歸還。這實際上是一種套用他人資金的行為,一般不宜以詐騙罪論處。 利用經濟合同進行詐騙的犯罪對象主要有: (1)簽訂虛假購銷合同,騙取貨物。有的偽造證件、合同書與對方簽訂合同;有的偽造銀行或其他部門的擔保書,以合法身份與對方簽訂合同;有的偽造銀行匯票,盜竊單位空白支票,利用失效的支票或空頭支票誘惑對方訂合同;有的以洽談業務、訂貨、幫助他人推銷產品為由,與對方簽訂合同,等等。行為人行騙時大都隱瞞真實身份,以先提貨、后付款為由,利用對方急于推銷自已產品的心理,騙取貨物。然后將貨物低價銷售,私吞貨款,或者將貨物用于還債、作抵押等。 (2)虛構貨源,簽訂空頭合同,詐騙貨款。有的偽造上級主管部門的假批文作貨源;有的以偽造的提貨單作貨源;有的抓住對方急需某種緊俏物資和商品的心理,口頭虛構貨源;有的故意讓對方看不屬于自己卻謊稱是自已的貨,或根本無貨可看,蒙騙對方;有的則以偽造的買賣合同作貨源;等等。 (3)偽造身份簽訂虛假合同,騙取他人預付款或定金。利用這種方式進行詐騙的行為人有兩種心理:一是只要將預付款或定金騙到手,就算大功告成:另一是先騙得預付款或定金,然后如有可能騙到貨款就繼續騙取貨款,沒有可能就一走了之。 (4)以誘餌開路騙取他人錢物。有的犯罪分子為了達到騙取對方巨額財物的目的,以給付部分預付款為誘餌,一旦把對方的錢物置于白己的控制之下后,就溜之大吉,還有的以部分履行合同的手段騙取對方信任,誘使對方進一步按合同交付財物,采取放長線、釣大魚的欺詐手段騙錢騙物。 (5)簽訂假合同,騙取他人的活動費、好處費或提成費等,這些人同對方簽訂合同的真正目的不是為了騙取貨物、貨款,也不是為了騙取定金或預付款,而是為了一次性地騙取各種名義的費用,只要將這筆財物騙到手就遠走高飛。這些人一般都偽造身份、證件,自稱能買到急需緊俏物資或以幫助對方推銷產品為誘餌,寫對方簽訂虛假買賣合同。 (6)以聯合經商、投資、協作等名義,與他人簽訂合同,進行詐騙。運用這種方式進行詐騙的,行為人往往是在合法的身份掩蓋下,以某公司、簡場等的名義,偽造營業執照和注冊資金等,欺騙他人與之簽訂聯合經營協議,騙取他人的錢財。 騙取財物無論出現在簽訂階段,還是出現在履行過程中均屬合同詐騙行為。根據《刑法》第224條的規定,這類行為通常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 (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即以這些票據或證明作為自己能夠履行合同的證據,以騙得對方當事人簽訂合同。 (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 (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主要包括: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合同又不退還,或者沒有用作履行合同而無法返還;利用合同騙取財物用于抵償債務,而沒有實際履約;用于進行違法活動;用于揮霍,致使無法返還;等等。 按照法律規定,利用合同騙取財物的行為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程度才構成犯罪。至于何謂數額較大,有待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釋解決。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依本節第231條之規定,單位亦能成為本罪主體。本罪是在合同的簽訂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主體是合同的當事人一方。 (四)主觀要件 本罪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的,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行為人主觀上沒有上述詐騙故意,只是由于種種客觀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所欠債務無法償還的,不能以本罪論處。行為人主觀上的非法占有目的,既包括行為人意圖本人對非法所得的占有,也包括意圖為單位或第三人對非法所得的占有。 詐騙故意產生的時間既可能是行為人實施行為的最初,也可能產生在其他合法行為進行的過程中。例如,利用合同進行詐騙的犯罪,行為人詐騙的故意既可以是在簽訂合同之前,即行為人在簽訂虛假合同之前就已經具有非法占有對方錢財的故意,其簽訂合同的目的不是為了騙取對方錢財的手段,詐騙故意也可以產生在簽訂合同之后,即行為人在簽訂合同的最初,并無騙取對方錢財的故意,但是,合同簽訂之后,由于種種原因,如貨源、銷路、市場行情變化等,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從而產生詐騙的故意,行為人有歸還能力而不愿歸還已經到手的對方的錢財,并進而采取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等手段,欺騙對方,以達到侵吞對方錢財的目的。

    合同詐騙罪 詐騙罪

    法律主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的規定,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隨著中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利用簽訂合同詐騙錢財的案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勢,不僅侵犯了他人財產權,擾亂了市場秩序,而且與經濟糾紛極難區分與識別,因而成為司法實踐中的一個熱點問題。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合同詐騙案怎么認定

    法律主觀:

    合同詐騙罪 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且數額較大的行為。對于以簽訂合同的方法騙取財物的行為,認定行為人是否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關鍵在于查清行為人在無履行合同的實際能力。 我國《 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有以下情形,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為 合同詐騙 。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法律客觀: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 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怎么認定合同詐騙

    簽訂合同的時候一定要看清楚里面的各項條款,且要明白里面的意思是什么,因為合同簽訂之后就有法律效力了,雙方當事人都要按照合同約定履行,除非合同存在詐騙的行為,合同無效,不需要履行,那么怎么認定合同詐騙呢?對于這個問題,我作出了解答,一起看看吧。

    一、怎么認定合同詐騙

    合同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設定陷阱等手段騙取對方財產的行為。或者是合同一方當事人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從而與之簽訂或履行合同的行為。

    合同詐騙罪從以下幾個構成要件來認定:

    1、詐騙人有詐騙的故意。詐騙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陳述是虛偽的,并會導致對方陷入錯誤認識,而希望或放縱這種結果的發生。

    詐騙的故意包括兩方面:

    一是陳述虛偽事實的故意;

    二是誘使他人陷入錯誤認識的故意。

    2、詐騙人實施了欺詐行為。詐騙行為,是指詐騙人故意陳述錯誤事實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使他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故意陳述錯誤事實和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是構成欺詐行為的兩個方面。故意陳述錯誤事實的行為,例如將假冒偽劣商品說成質優價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行為,是指行為人有義務向他方告知真實情況面故意不告知。沉默是否構成欺詐呢?大部分國家的法律規定,當行為人有義務說明真實情況而不說明、保持沉默即構成欺詐。

    3、被詐騙人因詐騙而陷入錯誤。所謂錯誤,是指對合同內容及其他重要情況的認識缺陷。構成詐騙,一般必須是被詐騙人的錯誤認識與詐騙人的詐騙行為之間具有因果關系。易言之,如果被詐騙人訂立合同,那么必須是詐騙人提供的虛假情況與合同內容有密切關系,并且被詐騙人因欺詐人提供的虛假情況對合同內容發生了錯誤認識。

    4、被詐騙人因錯誤而為意思表示。如果被詐騙人的意思表示并不是因詐騙行為而作出的,也不構成詐騙。這表明被詐騙人的意思表示與詐騙行為之間具有因果聯系。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

    第七十七條 [合同詐騙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二、合同詐騙罪怎么判

    根據詐騙數額的大小和犯罪情節的嚴重程度來判刑。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合同詐騙概念及構成要件

    法律主觀:

    合同詐騙罪 是指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構成要件1.本罪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即國家對經濟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本罪的對象是公私財物。2.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以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本罪的詐騙行為表現為下列五種形式:(1)以虛構單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義簽訂合同的。(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這里所稱的票據,主要指能作為擔保憑證的金融票據,即匯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謂其他產權證明,包括 土地使用權證 、 房屋所有權證 以及能證明動產、不動產的各種有效證明文件。(3) 沒有實際履行 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這里所說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簽訂、履行經濟合同過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種方法以外,以經濟合同為手段、以騙取合同約定的由對方當事人交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擔保財物為目的的一切手段。行為人只要實施上述一種詐騙行為,便可構成本罪。其次,詐騙對方當事人財物必須數額較大的。所謂數額較大,根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個人 詐騙公私財物 ,數額在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2)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 直接責任人 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的,數額在五萬至二十萬元以上的。3.本罪的主體,個人或單位均可構成。犯本罪的個人是一般主體,犯本罪的單位是任何單位。4.本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對方當事人財物的目的。

    法律客觀:

    《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詐騙司法解釋

    法律分析:

    在司法實踐中刑事犯罪中有很多罪名是和虛構事實有關的,例如誹謗罪、合同詐騙罪、虛假訴訟罪等,在審理這些案件的時候,對虛假事實的認定顯得非常重要,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于侵犯人身權利罪。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于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刑法已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

    二、客觀要件

    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二者從實質上說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并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過去的事實,還是現在的事實與將來的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如果欺詐內容不是使他們作出財產處分的,則不是詐騙罪的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必須達到使一般人能夠產生錯誤認識的程度,對自己出賣的商品進行夸張,沒有超出社會容忍范圍的,不是欺詐行為。欺詐行為的手段、方法沒有限制,既可以是語言欺詐,也可以是動作欺詐(欺詐行為本身既可以是作為,也可以是不作為,即有告知某種事實的義務,但不履行這種義務,使對方陷入錯誤認識或者繼續陷入錯誤認識),行為人利用這種認識錯誤取得財產的,也是欺詐行為。根據刑法第300條規定,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騙取財物的以詐騙罪論處。

    其次,欺詐行為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對方產生錯誤認識是行為人的欺詐行為所致,即使對方在判斷上有一定的錯誤,也不妨礙欺詐行為的成立。在欺詐行為與對方處分財產之間,必須介入對方的錯誤認識。如果對方不是因欺詐行為產生錯誤認識而處分財產,就不成立詐騙罪。欺詐行為的對方只要求是具有處分財產的權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財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行為人以提起民事訴訟為手段,提供虛假的陳述、提出虛偽的證據,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決,從而獲得財產的行為,稱為訴訟欺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衍生問題:

    虛構事實是什么意思

    刑法上的虛構事實,就是指捏造并不存在的事實,騙取他人信任,可以是虛構全部的事實,也可以是虛構部分事實。在司法實踐中刑事犯罪中有很多罪名是和虛構事實有關的,例如誹謗罪、合同詐騙罪、虛假訴訟罪等。一般詐騙罪適用比較多,對于詐騙罪中的虛構事實是指隱瞞真相虛設擔保設置陷阱等欺騙手段,騙取別人錢財,虛構合同主體。《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合同詐騙罪認定

    法律主觀:

    一般認定 合同詐騙罪 合同詐騙罪是指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利用經濟合同詐騙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的, 構成詐騙罪 。 利用經濟合同進行詐騙的,詐騙數額應當以行為人實際騙取的數額認定,合同標的數額可以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

    法律客觀:

    (一)本罪與一般合同糾紛的界限 合同糾紛與合同詐騙罪有許多相似之處:第一,兩者都產生于民事交往過程中,并且都以合同形式出現;第二,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對合同所規定的義務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第三,合同詐騙在客觀上表現為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合同糾紛中的當事人有時也伴有欺騙行為;第四,兩者都是非法占有特定物。盡管合同詐騙與合同糾紛有許多相似之處,但兩者也有本質的區別。行為人主觀上有無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是區別兩者的關鍵。 行為人的主觀目的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考察: 1、考察行為人在簽訂合同時有無履行合同的能力。不能只根據簽訂合同時有無履行合同的能力作為區分詐騙與合同糾紛的標準。但是,也不能否認行為人在簽訂合同時有無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某種情況下對于是否具有騙取財物的目的,又有著重要意義。例如,某人在沒有落實貨源的情況下,為了營利即與人訂立了供貨合同。在收到預付款之后,多方查找貨源,仍未落實,但表示愿意償還貨款,并承擔違約責任。此案中,行為人作不具備履行合同的條件下與他人簽訂了供貨合同,但從他的整個活動看,主觀上并沒有詐騙的目的,因此,不能認定為詐騙,而應當按合同糾紛處理。相反地,有些人明知自已沒有能力履行合同,而且也根本不打算履行合同,但仍與他人簽訂合同,一旦貨款到手,便大事告成,或大肆揮霍,或逃之夭夭,如此等等,不言而明,這些人簽訂合同是假,騙取財物是真,當然應以詐騙論處。 2、看行為人在簽訂和履行合同過程中有無欺騙行為。從司法實踐看,行為人在簽訂和履行合同過程中沒有欺騙行為,即使合同未能全面履行,也只能作合同糾紛處理,不能定詐騙罪。沒有欺騙,不能定詐騙罪。但是,有欺騙也不一定構成詐騙罪。為了分清合同詐騙罪與合同糾紛的界限,需要對欺騙作具體分析。一般來說,在簽訂和履行合同過程中,行為人在事實上虛構了某些虛假成分,但是并非掩蓋其根本無法履行合同的事實,而且實際上也并未影響對合同的履行,或者雖然合同未能完全履行,但是本人愿意承擔違約責任,說明行為人并無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故不能以詐騙罪處理。然而,對于那些偽造證件,使用假證件,編造謊言,騙取信任,掩蓋其根本無力履行合同的真相,給對方造成重大損失的,應當以詐騙罪論處。 3、看行為人在簽訂合同后有無履行合同的實際行動。司法實踐表明,行為人有履行合同的誠意,在簽訂合同后,必然設法創造條件使合同得以履行,如果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也會愿意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損失。無疑,這屬合同糾紛。但是,有些人在合同簽訂后,根本不去履行合同,往往是貨款一到手,便大肆揮霍,造成無力償還。這種行動足以證明他根本無意履行合同,完全是出于騙取財物的目的。因此,應當以合同詐騙罪論處。 4、看行為人在違約以后是否愿意承擔違約責任。司法實踐告訴我們,在一般情況下,行為人若有履行合同的誠意,發現自己違約或者對方提出違約時,盡管從自身利益出發可能提出種種辯解,以減輕責任。但是,一般會采用事在事有的態度,當無可辯駁自已違約時,會承擔違約責任。然而有些人在明知自已違約,不可能履行合同時,往往采取潛逃等方式進行逃避,使對方無法追回自己的經濟損失,說明其主觀上具有騙取財物的故意。對于這種人,一般就以合同詐騙罪論處。但是,應當指出,對于那些不得已外出躲債,或者在雙方談判中百般辯解,否認自己違約的,一般不能認定為合同詐騙罪,而應當按合同糾紛處理。 5、考察行為人本履行合同的原因。影響合同未履行的原因不外乎主客觀兩種情況。查明合同末履行的原因,對于認定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具有騙取財物的目的有很大作用。根據我國民法通則之規定,合同當事人均享有合同的權利和承擔相應的義務。一旦取得權利,就必須相對地承擔相應的義務,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是對等的,如果合同當事人一方面享受了權利,而不愿意、不主動去承擔義務,那么合同未履行是由于行為人主觀上造成的,從而說明行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應當以合同詐騙罪論處。但是,如果合同當事人享受了權利后,自己盡了最大努力去承擔義務,然而,由于發生了使行為人無法預料的事實,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對此,應當以合同糾紛處理,不能定合同詐騙罪,因為這種情況行為人不具有騙取財物的目的。 (二)本罪與詐騙罪及其他詐騙犯罪的界限 區分合同詐騙罪與詐騙罪及其他詐騙犯罪的界限關鍵在于詐騙行為是否是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產生的,是,則構成合同詐騙罪;否,則不構成合同詐騙罪。

    【版權聲明】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互聯網、律師投稿,刊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于本網聯系,我們將予以及時更正或刪除。【在線反饋】

    合同的合法性怎么審查

    合同的合法性審查的方式: 1、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法,主要是審查主體是否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審查合同形式是否合法,主要是審查合同是否按法定形式訂立; 3、審查合同內容是否合法,主要是審查是否以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合同,合同內容是否 ...
    2023-12-11 16:42

    合同詐騙與合同糾紛的區別(合同詐騙與合同糾紛的區別 卷款跑路)

    如果行為人在簽訂合同時根本不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只有部分履行合同的能力,卻與一方或數方簽訂大大超過自己履約能力的合同,那么行為人簽訂合同的主觀目的往往是為了騙取對方財物,一般經濟糾紛屬于民事糾紛中的一種,因此不會涉及到刑事犯罪 ...
    法律
    10熱度

    合同訂立可采用的形式及合同內容一般包括條款有哪些

    合同訂立可采用的形式為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其中書面形式是指以文字表現當事人所訂立的合同的形式,口頭形式是指當事人只用口頭語言為意思表示訂立合同的形式。合同內容一般包括條款為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及質量;價 ...
    2023-12-11 16:42

    合同詐騙司法解釋(關于審理詐騙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客觀要件本罪客觀上表現為行為人在簽訂或履行合同過程中,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對方當事人數額較大的財物的行為,合同詐騙罪的司法解釋法律分析:我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的《關于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對合同詐騙 ...
    法律
    834熱度

    可否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第三人

    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第三人。根據法律規定,合同一方當事人在經另一方當事人同意之后,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都轉讓給第三人,但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2023-12-11 16:58

    虛假合同是否構成合同詐騙(合同存在欺騙怎么解決)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 ...
    法律
    513熱度

    林地承包合同到期可否自動終止

    林地承包合同到期后不會自動終止,而會再延長相應的期限。根據法律規定,林地承包合同到期后如需繼續承包土地的,可依法申請延長承包期限,與發包人簽訂新的承包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 ...
    2023-12-19 14:21

    合同一方違約找不到人如何解決呢

    合同一方違約找不到人的,合同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權是當事人的法定權利,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他人侵害時,可以通過訴訟途徑解決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條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 ...
    2023-12-11 16:50

    屬于合同詐騙的情況有哪些(不屬于合同詐騙的有哪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什么是合同詐騙罪,哪些行為屬于合同詐騙法律分析: ...
    合同
    323熱度

    合同無效可得利益屬于賠償范圍嗎

    合同無效可得利益不屬于賠償范圍。根據法律規定,合同被確認無效后,有過錯的一方當事人應當賠償另一方當事人因此所受到的損失,所賠償的損失僅限于信賴利益,即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不包括可得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 ...
    2023-12-11 16:42

    合同詐騙立案條件(工程合同詐騙立案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 ...
    法律
    186熱度

    借款人判集資詐騙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借款人判集資詐騙借款合同無效。根據法律規定,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屬于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簽訂合同也屬于民事法律行為,所以構成詐騙的借款合同屬于違反法律而簽訂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 ...
    2023-12-11 16:50

    合同詐騙罪立案標準及量刑

    合同詐騙罪立案標準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實施了騙取他人財物,數額達到兩萬元及以上的行為;合同詐騙罪的量刑是詐騙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 ...
    2023-12-29 14:46

    合同詐騙怎么定性為合同詐騙量刑標準(合同詐騙怎么定性為合同詐騙)

    合同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法律主觀:我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 合同詐騙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法律客觀:《 ...
    法律
    524熱度

    合同簽訂一年后是否可以解除或撤銷呢

    合同簽訂一年后可以解除或撤銷。根據法律規定,合同當事人可以協商一致解除合同,或者在出現約定解除事由、法定解除事由時單方面解除合同。對于存在撤銷事由的合同可以撤銷,但要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權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 ...
    2023-12-11 16:34

    合同詐騙主體能是單位嗎(合同詐騙的主體包括單位嗎)

    法律客觀:《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法律客觀:《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 ...
    合同
    839熱度

    鄉村合同糾紛怎么解決

    鄉村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是: 1、合同糾紛雙方當事人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進行協商; 2、請第三方進行調解; 3、當事人根據仲裁協議或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 ...
    2023-12-13 15:32

    合同糾紛與合同詐騙的區別(合同糾紛與合同詐騙的區別刑民交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二、合同詐騙罪會判幾年刑法第二百二 ...
    法律
    46熱度

    法律規定合同約定放棄訴權是否有效呢

    法律規定合同約定放棄訴權無效。當事人處分訴訟權利應該以法律規定的范圍為限,不能任意約定訴權。當事人約定放棄訴權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該合同條款是無效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七條 訴訟時效的期間、計算方法 ...
    2023-12-11 16:34

    借款合同是合同詐騙嗎(借款合同 合同詐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 ...
    民事
    492熱度

    合同簽署日期要求

    合同簽署日期要求: 1、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簽署日期為簽名、蓋章、按手印的日期。 2、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要求簽訂確認書的,簽署日期為簽訂確認書的日期。 法律依據 ...
    2023-12-11 16:50

    合同詐騙非法占有為目的的認定(合同詐騙非法占有為目的的認定,清償債務)

    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條件法律主觀: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一、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條件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 ...
    法律
    49熱度

    民法典酒店后廚承包合同違法嗎

    酒店后廚承包合同只要符合以下條件就不違法,并具有法律效力: 1、酒店后廚承包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都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酒店后廚承包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實; 3、酒店后廚承包合同的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也不違背公序良俗。 ...
    2023-12-12 15:35

    合同詐騙主體能是單位嗎(合同詐騙的主體包括單位嗎)

    法律客觀:《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法律客觀:《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 ...
    合同
    30熱度

    合同詐騙罪中“合同”的范圍是什么

    合同詐騙罪中“合同”的范圍是限于一般經紀合同。合同詐騙罪中“合同”的范圍標準應當根據合同詐騙罪侵害的客體性質并結合立法目的加以界定。合同詐騙罪侵犯了他人財產所有權和國家合同管理制度,破壞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法律依據: 《刑法》 ...
    2023-12-29 14:30

    隱瞞真相與合同詐騙?(合同隱瞞合同詐騙)

    (二)客觀要件本罪客觀上表現為行為人在簽訂或履行合同過程中,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對方當事人數額較大的財物的行為,利用經濟合同欺詐的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無合法經營資格的一方當事人與另一方當事人簽訂買賣或承攬合同,騙取定金 ...
    刑事
    557熱度

    合同的責任與義務有什么區別

    合同的責任與義務的區別: 1、義務是指法律規定對法律關系主體的限制和約束;責任是指行為人由于違約行為、違法行為或者由于法律規定而應承擔的法律后果。 2、義務并不必然同不利后果相關;而責任必然與不利后果相關。 3、義務可以通過義務主體自覺履 ...
    2023-12-11 16:58

    合同糾紛和合同詐騙如何界定(合同糾紛和合同詐騙如何界定警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屬于合同詐騙,法律客觀:《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 ...
    法律
    855熱度
    少妇中文无码高清| 久久亚洲AV成人无码软件| 中文字幕亚洲综合久久| 亚洲AV永久无码精品网站在线观看 | 亚洲AV无码AV男人的天堂| 久久久久无码精品国产| 中文字幕乱码人妻一区二区三区| 中文字幕手机在线观看| 精品无码久久久久久久久久| 亚洲欧美中文字幕| 精品无码人妻一区二区免费蜜桃 | 中文字幕国产在线| 亚洲AV无码成人精品区在线观看| 欧美巨大xxxx做受中文字幕| 中文无码成人免费视频在线观看| 一区二区三区无码高清| 中文午夜乱理片无码| 中文无码久久精品| 日韩av无码一区二区三区| 中文字幕精品一区二区日本| 久99久无码精品视频免费播放| 人妻少妇久久中文字幕一区二区 | 中文字幕视频一区| 久久久久亚洲av成人无码电影| 日韩人妻无码一区二区三区久久99 | 一区二区中文字幕 | 少妇无码一区二区二三区| 最新中文字幕在线观看| 久久中文字幕无码专区| 亚洲国产综合无码一区| 天堂资源8中文最新版| 亚洲色偷拍区另类无码专区| 熟妇人妻中文字幕无码老熟妇| 日韩欧美中文字幕一字不卡| 亚洲av麻豆aⅴ无码电影| 无码成人一区二区| 中文无码制服丝袜人妻av| 欧美一级一区二区中文字幕 | 亚洲日本va午夜中文字幕久久 | 亚洲中文久久精品无码ww16| 久久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中文字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