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況下贈與合同能夠終止
哪些情形下房屋贈予合同可以撤銷
以下情形房屋贈與合同可以撤銷:1、在變更房產登記之前,贈與人可任意撤銷;2、受贈人存在嚴重侵害贈與人一方合法利益、不履行贈與義務等情形下,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3、其他情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第六百六十三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條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任意撤銷權及其限制】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贈與合同的終止基于哪幾種事由
法律分析:1.任意撤銷: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2.法定撤銷: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3.法定解除: 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第六百六十六條 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贈與合同的終止事由的相關法律規定是如何的
法律分析:贈與合同的終止的事由:(一)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是指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得由贈與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銷贈與合同。但在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和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中,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贈與合同。(二)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贈與合同中,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后,贈與人即喪失了任意撤銷贈與合同的權利,但在以下條件具備時,贈與人仍可享有撤銷贈與合同的法定權利:1、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2、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3、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1年內行使。該期間為除斥期間。超過這一期間,贈與人不得再行使撤銷權。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予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繼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6個月內行使。這一期間同樣也是除斥期間。
(三)贈與合同的法定解除。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贈與合同,不再履行贈與義務。該合同解除不發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贈與人就原已履行的贈與,無權要求受贈人返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百六十條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請求交付。依據前款規定應當交付的贈與財產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贈與合同的終止事由有哪些
法律主觀:
贈與合同的終止事由有贈與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以及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等。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四條
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五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哪些事由可以令贈與合同終止
第一,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是指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由贈與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銷贈與合同。
第二,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
第三,贈與合同的法定解除。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贈與合同,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贈與合同的終止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贈與合同的終止的情形有,贈與人已經將贈與的財產轉移或者交付給受贈人的;受贈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的;贈與人撤銷贈與的;以及法定的或者約定的其他終止的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一)債務已經履行;(二)債務相互抵銷;(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四)債權人免除債務;(五)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
第五百五十八條 債權債務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等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舊物回收等義務。
第五百五十九條 債權債務終止時,債權的從權利同時消滅,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贈與合同什么情況下可以撤銷
法律主觀:
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的法定情形有如下三種:,(一)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直系親屬(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等;,(二)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其要點在于,一是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二是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能力,而不履行對贈與人的扶養義務。如果受贈人沒有扶養能力或者喪失了扶養能力的,不產生贈與人撤銷贈與的權利。,(三)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辦理贈與,先要去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然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贈與過戶。需提交材料包括如下幾種:,(一)房屋所有權證;,(二)贈與雙方(包括贈與方配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三)當事人因故不能到場,需出具經過公證的委托書及代理人的身份證;,(四)房地產贈與申請審批書;,(五)贈與公證書;,(六)產權界定卡復印件。,讓贈與人親筆寫一份贈與協議,上面標明時間、金額、贈與對象(寫明當事人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然后雙方落款簽字蓋手印,憑借這份贈與協議就可以證明錢是贈與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通過以上內容,相信您對贈與合同什么情況下可撤銷的問題已經有了一定的了解。贈與合同撤銷通常包括三種情形,即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近親屬,不履行贈與義務,不履行撫養義務。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四條
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