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自始無效的意思是什么
自始無效什么意思
不是,可撤銷合同撤銷后不是自始無效。可撤銷的合同和自始至終都無效合同區別在于:1、從內容上看,可撤銷合同主要是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無效合同主要是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2、從效力上看,可撤銷合同在沒有被撤銷之前仍然是有效的;無效合同則為自始都不具有法律效力。3、從當事人主張看,可撤銷合同只能是受損害方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請求撤銷合同,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才依法確認合同是否被撤銷;無效合同無須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均可依職權確認合同無效。4、從期限上看,可撤銷合同中的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或者應書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撤銷權;無效合同則無期限限制,自始至終無效。可撤銷合同,就是因意思表示不真實,通過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行使撤銷權,使已經生效的意思表示歸于無效的合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自始無效、當然無效、絕對無效的區別
自始無效、當然無效、絕對無效的區別,
自始無效是一項合同法律關系中廣泛運用的制度,它指一旦某個合同或某項合同條款因違反法律或公共秩序,被宣告無效,那么宣告無效的效力將上溯到合同簽訂的那一刻起,即合同自始都是無效的。如果合同已部分履行,那么被宣告自始無效的合同的已履行部分將被恢復原狀,回到合同履行前的狀態。
當然無效即不問當事人的意思如何而當然不生效力,既不需要當事人主張其無效,也不需要經過任何程序。當然,無效民事行為的當然無效,雖然不需要經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的裁判,但當事人對其是否無效有爭議時,可以提起確認之訴,請求法院予以認定。
絕對無效合同是與相對無效合同對應的,一般來說被欺詐或被脅迫所簽訂的合同,只要不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因重大誤解和顯失公允所簽訂的合同屬相對無效合同,即相對無效合同的效力是不穩定的,絕對無效合同的效力是恒定的。
自始無效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自始無效是一項合同法律關系中廣泛運用的制度,它指一旦某個合同或某項合同條款因違反法律或公共秩序,被宣告無效,那么宣告無效的效力將上溯到合同簽訂的那一刻起,即合同自始都是無效的。如果合同已部分履行,那么被宣告自始無效的合同的已履行部分將被恢復原狀,回到合同履行前的狀態。無效合同是指雖經當事人協商成立,但因不符合法律要求而不予承認和保護的合同。無效合同自始無效,在法律上不能產生當事人預期追求的效果。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無效合同不發生效力是指不發生當事人所預期的法律效力。成立無效合同的行為可能具備侵權行為、不當得利、締約過錯要件而發生損害賠償、返還不當得利的效力。無效合同是自始不發生當事人所預期的法律效力的合同。當事人不能通過同意或追認使其生效。這一點與無權代理、無權處分、限制行為能力人的行為不同,后者可以通過當事人的追認而生效。無效合同的無效性質具有必然性,不論當事人是否請求確認無效,人民法院、仲裁機關和法律規定的行政機關都可以確認其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無效合同自始無效嗎
是,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合同無效是自始無效,即無效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法律規定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無效合同,是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其嚴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當事人之間的合意賦予其法律效力。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無效合同和可撤銷合同的區別是什么?
第一,二者產生的原因不同。可變更、可撤銷合同產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詐脅迫且不危害國家利益;而無效合同產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等。
第二,認定程序的啟動不同。可變更、可撤銷合同中,是撤銷權人決定是否變更、撤銷合同,其他機關、團體、個人都無權干預;而無效合同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機關有主動干預權。
第三,可變更、可撤銷合同并非當然無效,其在未被撤銷前是有效的;而無效合同是當然無效、自始無效,且不能變更。
第四,對于可變更、可撤銷合同,撤銷權人行使撤銷權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期限,超過行使期限,合同有效,不得行使撤銷權;而無效合同,不存在期限的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六條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合同無效是自始無效嗎
一、合同無效是自始無效嗎
1、合同無效一般是自始無效。根據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合同無效是自始無效,即無效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法律規定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條
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遇到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遇到合同糾紛一般可以采取如下方式處理:
1、協商。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
3、仲裁。合同當事人協商不成,不愿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后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后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
無效民事行為中自始無效與確定無效的區別,試舉例,謝謝
自始無效是指民事行為依照法律歸于無效,也即該民事行為因為違法法律的禁止性規定而無效,該行為所產生的法律效果應依法恢復原狀,也就是恢復到未作出無效民事行為前的狀態,不能恢復原狀的應當賠償損害。確定無效是指,本來這個民事行為是有效的,但是由于雙方協商一致的原因或者因為法院、有關部門的法律文書等確定為無效的民事行為。前者舉例,如買賣合同確定買賣毒品等禁止性內容,則雙方的約定合同的民事行為自始無效。后者舉例,雙方約定買賣書籍的合同,但是買房后來不想要了,和賣方協商一致解除買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