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口頭抵押合同有效嗎)
抵押合同可以口頭嗎
法律主觀:
視情況而定。抵押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書面形式并非抵押 合同的成立 要件,抵押合同的書面形式僅具有證據效力。如果當事人未采取書面形式,但已經履行合同的,如辦理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仍有效。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條【保證合同形式】保證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債權債務合同中的保證條款。
法律規定口頭擔保有效嗎
法律主觀: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應當采用特定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口頭承諾房產證抵押借錢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主觀:
口頭承諾一樣有法律效力。,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其它形式,法律規定使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其規定。只要第三方代表是真實意思的表示,不存在受到欺詐、脅迫等依法應認定為無效或可撤銷、可變更民事法律行為的情形下,且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其口頭承諾的內容,該口頭承諾具有法律效力。,法律要求,民事活動應遵循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守信的原則,我國自古就有“人無信而不立”的價值觀念,因此,問題所描述的第三方代表應當按照口頭承諾履行自己的義務。這既是道德的要求亦是法律的要求。但是口頭承諾具有不穩定性,如果對方不承認,且己方當事人無法有效舉證,可能導致對方承諾了也可以不履行承諾的情況發生。因此,還原當時的客觀情形非常重要,也就是當事人能夠證明對方承諾的內容非常重要。,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陬^約定一旦發生糾紛各執一詞,打工者往往有口難辯。所以,打工者要主動提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單位不簽,可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并由其督促簽訂。還原當時的客觀情形非常重要,也就是當事人能夠證明對方承諾的內容非常重要。,法律規定,訂立合同的形式有兩種:第一種是口頭形式,第二種則是書面形式。以口頭形式訂立的協議或者合同,只要是出于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則為有效的。例外情形:當法律明確約定合同的形式是要式合同,即必須簽訂書面合同形式的,若當事人只作出口頭表達,未簽訂要式的書面合同的,視為未達成協議。
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抵押合同的效力,是指抵押合同必須具備一定的要件后,才能產生法律上之效力。也就是說,抵押合同成立后,能否發生法律效力,并非合同當事人意志所能決定,只有符合生效條件的抵押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才能產生當事人所預期的法律后果。
一、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抵押合同的效力,是指抵押合同必須具備一定的要件后,才能產生法律上之效力。也就是說,抵押合同成立后,能否發生法律效力,并非合同當事人意志所能決定,只有符合生效條件的抵押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才能產生當事人所預期的法律后果。抵押合同生效的條件如下:
(一)主體適格。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四)標的確定與可能。依據不同性質的物設定的抵押權,有必須經登記后才能生效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兩種抵押合同。
二、抵押合同無效的情形
(一)民法典規定,以下列財產設定抵押的,抵押合同無效:
1、土地所有權;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但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和其它社會公益設施;
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有爭議的財產;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二)民法典規定必須進行登記的抵押合同未登記的,如以航空器、車輛、船舶、林木、企業設備等動產,以城市房屋、土地使用權等不動產抵押的合同,必須到主管部門進行登記,未到主管部門登記的為無效合同。
(三)破產企業在法院受理企業破產案件前6個月至破產宣告期間,對原沒有設立抵押的債務設立抵押的合同無效。
(四)債務人有多個債權人的情況下,債務人將其全部或大部分財產抵押給一個債權人,侵犯了其他債權人的利益,從而喪失履行其他債務能力的,抵押合同無效。
(五)國有企業的已確認為關鍵設備、成套設備或重要建筑物設立抵押未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的抵押合同無效。
三、抵押權合同無效的后果
抵押合同的生效是從雙方簽訂抵押合同時起,合同生效。如果一方違約,違約方要承擔違約責任。抵押權的設立是從抵押合同在登記部門登記后,開始設立抵押權。
正常情況下是,抵押合同生效在前,抵押權設立在后。不存在抵押合同生效和抵押權設立同時的情況。如果抵押合同生效,而未去登記,債務人將抵押物又抵押給了第三人,并辦理了登記,此時的抵押權歸第三人,債權人可以依據抵押合同向債務人主張賠償。如果抵押合同無效,而抵押權又設立了,那么又牽扯到登記部門的違規,如果登記部門在沒有過錯的情況下,債權人直接主張債務人進行賠償就可以。所以一般情況下,抵押合同無效,抵押權也是不生效的。
抵押合同無效,抵押人不應按不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而是在抵押物價值范圍內對不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且抵押物價值以賠償時評估價為限。在抵押合同無效的情況下,抵押人所要承擔的不再是擔保責任,而是締約過失責任。
抵押合同是否有效要看該抵押合同是否符合生效要件,若抵押合同無效則抵押權也無效,但是抵押人仍然要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條 抵押合同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范圍。
口頭抵押合同有效嗎
法律分析:口頭合同,只要其內容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一方沒有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雙方不是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雙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沒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訂立合同的主體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實,這個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
口頭擔保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主觀:
口頭擔保合同一般是無效的,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法訂立書面擔保合同。且除法定免除情形出現外,擔保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條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口頭抵押合同法律效力是否存在
口頭抵押合同在一定條件下有效。一般抵押合同需要采用書面形式,但是如果一方當事人已經履行了抵押合同的主要義務,另一方表示接受,并且辦理了抵押登記等手續的,口頭的抵押合同也有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