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后守約方還能主張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嗎
合同解除還能要違約金嗎
法律主觀:
一、 合同解除 還能要違約金嗎
合同解除后可以主張違約金。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違約金條款屬于“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所以合同解除后仍可以主張違約金。
二、守約方能要求違約金嗎
因違約致合同被解除仍要支付違約金
在實踐中,當合同被解除后,雙方的權利義務終止,都不需要繼續(xù)履行合同了,因而,很多人認為合同違約金條款,也當然是無效了,違約方不需要支付違約金了。
甚至有些人,還能給出相應的法律依據(jù),根據(jù)《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規(guī)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jīng)履行的,根據(jù)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而違約金就屬于尚未履行的條款,在合同解除后,同樣就應該終止履行,違約方不需要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了。
但事實上,這種看法是不正確的:
根據(jù)《民法典》五百零七條的規(guī)定,合同無效、被撤銷或終止,不能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不影響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違約金條款是相對獨立于合同的條款,并不會單純因為合同無效而無效的。其是當事人為 合同效力 消滅后如何處理相關事宜而事先約定具有相對獨立效力的條款,它不因合同效力的終止或被否認而失去效力,否則這種約定將變得毫無意義。
因此,違約方的違約行為導致合同被解除的,守約方仍可以讓違約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三、違約金的計算標準
(1)合同對違約金有具體約定的按約定,對違約金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按沒有約定進行處理。
(2)違約金的計算依據(jù)是合同總價。
(3)約定違約金數(shù)額一般以不超過合同未履行部分的價金總額為限。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
已經(jīng)履行的,根據(jù)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之后違約方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法律主觀: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五百七十九條【金錢債務實際履行責任】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三條【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第五百八十五條【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jù)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chǎn)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在當代的社會,違約責任的承擔是非常的重要的,因為我們國家是一個講究誠信的國家,所以通過合同這樣的一種方式約束雙方當事人,必須要按照合同內容來履行自己的義務,如果沒有履行的話就需要承擔違約責任。,貸款合同上的違約金,如果有違約行為的發(fā)生,是需要真實支付的。按照《民法典》的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一方違約的情況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但約定的違約金高于因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減少違約金的數(shù)額。,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因違約金的過高或者過低而請求法院予以調整的,法院應以造成的損失為基礎進行調整。而要確定損失的大小,便首先面臨一個舉證責任分配問題,即哪方對損失的大小承擔舉證責任。一種觀點認為,實際遭受損失的大小只有遭受損失一方才知道,另一方不可能舉證證明對方實際遭受的損失有多少,故應當由遭受損一方就其遭受的損失承擔舉證責任。另一種觀點則認為,遭受損失一方?jīng)]有義務舉證證明自己損失的大小,而應當由另一方對損失的大小承擔舉證責任。,(一)“誰主張,誰舉證”是一項基本的舉證責任分配規(guī)則,除非法律有特別規(guī)定,否則均應當由主張方承擔舉證責任。在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對約定的違約金進行調整的情況下,仍應當由主張調整違約金的一方承擔舉證責任。但應注意的是,主張調整違約金一方承擔舉證責任的范圍并非直接是損失的大小,而是雙方約定的違約金是否過分高于或低于實際造成的損失,損失的大小只是其承擔舉證責任范圍的一部分。,(二)法律之所以賦予一方當事人請求法院對約定的違約金進行調整的權利,是為了避免雙方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者過低而造成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失衡,體現(xiàn)的是民法上的“公平”原則。但如果將舉證責任強加在遭受損失一方身上,在其難以舉證證明損失大小的情況下由其承擔不利后果,其本身便難謂“公平”,與法律規(guī)定此項制度的本意背道而馳。因此,第一種觀點實不足取。,(一)方違約另一方要解除合同,可以根據(jù)合同的內容來看,只要符合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或者有約定的解除條款,則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違約方相應的違約責任。守約方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二)如何解除合同,了解了解除合同黨的法律結果之后,那我們該怎么解除合同呢?在民事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中,解除合同的方式可以通過法定解除、協(xié)議解除以及任意解除。此三類解除的情形各不相同,其中:,1、法定解除的合同是指,非因法定事件產(chǎn)生不得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jīng)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遲延,(4)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5)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持續(xù)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2、協(xié)議解除是指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fā)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3、任意解除的意思是不需要以對方違約為理由而主張解約的解除權。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
已經(jīng)履行的,根據(jù)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解除合同違約方要承擔怎樣的責任
法律主觀:
解除合同違約責任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在違約方符合法定或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時,守約方可以選擇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
已經(jīng)履行的,根據(jù)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后,還能否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主觀:
民法典規(guī)定,如果合同是一方違約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jīng)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五)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續(xù)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第五百六十六條【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jīng)履行的,根據(jù)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一)要求當事人繼續(xù)履行,在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時,對方當事人可以要求其繼續(xù)履行。繼續(xù)履行,也叫強制履行、實際履行,是違約方不履行合同時,守約方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強制其履行合同義務的責任方式。比如通過判決或裁決要求債務人交付貨物、完成工作成果,或支付價款、報酬等。,繼續(xù)履行雖然是原合同履行的繼續(xù),但與當事人依約自覺履行不同。它是法律規(guī)定的對違約方的一種強制形式,介入了法律的強制力。不論違約方是否愿意,只要存在履行的可能就要履行,它表明了對違約行為的否定性評價。,是否要求繼續(xù)履行,可以由當事人根據(jù)情況和需要加以選擇。如果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其履行,以便使當事人實現(xiàn)訂約時所期望達到的目的。,(二)解除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但是,并不是什么情況下都可以繼續(xù)履行。對于非金錢債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采取繼續(xù)履行的方式。,1、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比如已屬破產(chǎn)財產(chǎn)的債權,已過訴訟時效的債務,特定的標的物已經(jīng)毀損、滅失的。這些都表明已不能繼續(xù)履行。,2、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比如基于人身信賴關系產(chǎn)生的合同和提供服務的合同,包括委托、合伙、雇傭等基于信任關系的合同,以及表演等依賴于當事人的特殊技能的合同。,3、履行費用過高。即在經(jīng)濟上不合理,履行將導致與所獲利益不平衡,或需耗費大量時間。比如船已沉沒,如果打澇則拆船合同的履行費用過高,得不償失。,4、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在這幾種情況下,當事人只能采取解除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的方法予以補救。,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jīng)履行的,根據(jù)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合同解除后,當事人有權要求賠償損失。但合同解除后,并不是所有情況下都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需要區(qū)分不同情況:,合同解除,通常包括協(xié)議解除、約定解除、法定解除、任意解除。前三種解除情形在《民法典》第562條、第563條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任意解除在我國《民法典》中也有規(guī)定。,一般情況下:,(一)協(xié)議解除合同的,當事人在協(xié)議中免除了對方損害賠償責任的,協(xié)議生效后,不得再請求賠償。,(二)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一般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在不可抗力發(fā)生后,應當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損失擴大而沒有采取的,應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三)一方當事人因他方根本違約或者經(jīng)催告仍不履行合同義務而解除合同的,如果解除只向將來發(fā)生效力,違約方應當賠償另一方因違反合同受到的損失;解除如果溯及既往,違約方應當支付受害方因訂立合同、準備履行合同和因恢復原狀而支出的費用。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
已經(jīng)履行的,根據(jù)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解除合同后違約責任還有效嗎?
法律分析:合同解除后,守約方除了可以向違約方主張已解除合同中違約金條款繼續(xù)有效,繼而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支付違約金,造成損失的還可以要求予以賠償。
法律依據(jù):《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條 【合同終止后有關結算和清理條款效力】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jīng)履行的,根據(jù)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后還能追究違約責任嗎
合同撤銷后,不能再追究違約責任,但是對合同撤銷存在過錯的,可以要求其承擔過錯責任。
【法律分析】
合同被撤銷后,過錯方屬于法律規(guī)定的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情況,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賠償損失的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二)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請求履行。有前款規(guī)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jù)當事人的請求終止合同權利義務關系,但是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合同解除后,合同關系解除,就不存在違約責任。但相關法律規(guī)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jīng)履行的,根據(jù)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所以,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也不表現(xiàn)為違約責任,而是一種民事責任,主要包括不當?shù)美颠€責任和損害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fā)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chǎn),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解除合同后可以再主張對方的違約責任
法律分析:解除合同后可以再主張對方的違約責任的。但只有在合同一方無法定免責事由作出違約行為而導致合同解除的情況下,合同守約方才有權向違約方主張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合同解除后違約金責任能否適用
法律分析:合同解除后違約金可以適用。但只有合同一方違約而導致合同解除的,違約金才可以適用。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合同因當事人一方違約而解除后,守約方主張繼續(xù)適用違約金條款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二條 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jù)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jù)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jù)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chǎn)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jù)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jù)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合同解除后,守約方是否有權繼續(xù)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您好:
合同解除后,守約方以原有標的額為依據(jù)而主張違約責任的,是符合合同法。守約方有權主張違約責任。
第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第四款規(guī)定:“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該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出賣人以買受人違約為由主張賠償逾期付款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合同解除后,違約方對其價款支付的責任可以終止,但其違約行為產(chǎn)生的相應損失的賠償責任,并不能被免除。
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買賣合同因違約而解除后,當事人主張繼續(xù)適用違約金條款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在人民法院合同解除的判決生效前,違約方的合同義務并未被免除,其違約狀態(tài)也在持續(xù)。法院如果免除違約方的責任,顯然違背合同法權利義務對等規(guī)則。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當前形勢下審理民商事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8條:“為減輕當事人訴累,妥當解決違約金糾紛,違約方以合同不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無效或者不構成違約進行免責抗辯而未提出違約金調整請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就當事人是否需要主張違約金過高問題進行釋明。人民法院要正確確定舉證責任,違約方對于違約金約定過高的主張承擔舉證責任,非違約方主張違約金約定合理的,亦應提供相應的證據(jù)。合同解除后,當事人主張違約金條款繼續(xù)有效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合同法第九十八條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
《合同法》第九十八條:“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前述規(guī)定表明了結算與清理條款具有一定獨立性,不因合同解除而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買賣合同因違約而解除后,守約方主張繼續(xù)適用違約金條款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首先:上述原則可以推及適用于其他有償合同。因為《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四條:“法律對其他有償合同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沒有規(guī)定的,參照買賣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
其次:違約責任的追究形式并不應僅限于“違約金”一項,也可擴展為其他違約責任。
解除合同可以直接主張違約責任嗎
解除合同后可以再主張對方的違約責任的。但只有在合同一方無法定免責事由作出違約行為而導致合同解除的情況下,合同守約方才有權向違約方主張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條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礎條件發(fā)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于商業(yè)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xù)履行合同對于當事人一方明顯不公平的,受不利影響的當事人可以與對方重新協(xié)商;在合理期限內協(xié)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fā)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jīng)履行的,根據(jù)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