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變更協議自什么時起生效(合同變更協議蓋什么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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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合同什么時候生效
合同變更原則上向將來發生效力,未變更的權利義務繼續有效,已經履行的 債務 不因合同的變更而失去法律根據。合同的變更不影響當事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如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一般會簽訂書面的補充協議對變更部分作特別說明,此時變更合同的生效時間即根據補充協議確定。如是依據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的合同,則相應的法律文書生效則 合同生效 。 《 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 法規 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變更合同什么時候生效
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可知,合同變更協議通常是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果協議中約定了生效時間的,則生效時間到來時協議生效。當事人之間想要變更合同內容的,應當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變更合同。變更的合同應該有明確的內容,約定明確,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條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何時生效最新合同變更協議
合同一般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即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的時候。 變更合同內容 的,在雙方當事人確認變更施行并且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確定下來,對變更部分簽字蓋章的時候成立生效。合同必須基于訂立 合同當事人 的真實意思表示。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條 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合同變更協議何時生效呢
合同變更協議的生效時間:如果該協議是當事人依法訂立的,一般自依法成立時生效;如果該協議以辦理批準等手續為其生效要件的,則自相關手續完成時生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第五百三十三條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礎條件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于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于當事人一方明顯不公平的,受不利影響的當事人可以與對方重新協商;在合理期限內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五百四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條
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合同變更協議什么時候生效
法律分析:變更合同一般自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后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根據《民法典》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合同變更協議什么時候生效
法律分析:變更協議如果是書面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是合同成立并生效;如果雙方達成的事口頭的合同變更協議,則一方發出變更協議的要約,另一方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的,承諾生效時,合同變更協議成立并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條 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合同變更協議自什么時候起生效
法律分析:合同變更協議自什么時候起生效:合同變更協議又稱補充協議,是對原合同的補充或者變更。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備一定的要件后,便能產生法律上的效力。合同生效意味著雙方當事人享有合同中約定的權利和承擔合同中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一般而言,如果補充協議條款與原合同不一致或發生沖突時,應當以補充協議為準,但原合同明示不得變更的條款,補充協議中對該條款發生變更則不發生法律效力。補充協議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后就產生效力。若變更協議中對協議生效約定條件或者期限的,需以條件或者期限成就時協議發生效力。合同補充協議的擬定需要注意幾個必備信息: 第一是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需全面具體; 第二是說明擬定補充協議的原因; 第三是協議補充的內容或變更的內容。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合同變更協議生效時間如何規定
法律分析:合同變更協議生效日期為當事人變更協議簽字蓋章的日期。合同變更是合同關系的局部變化如標的數量的增減、價款的變化、履行時間、地點、方式的變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條 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合同變更協議自什么時候起生效
法律分析:合同變更自合同相對方承諾成立時生效。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如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須依照其規定辦理才能變更。當事人一方應向對方提出變更合同的要約(先做出意思表示);對方對要約做出是否承諾的表示(是否完全同意要約的內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