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抗辯權,適用前提是什么
特邀律师

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同時履行抗辯權的適用條件有( )。
【答案】:C,D,E
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包括:①同時履行抗辨權;②后履行抗辯權;③先履行抗辯權。其中,同時履行抗辯權的適用條件包括:①由同一雙務合同產生互負的對價給付債務;②合同中未約定履行的順序;③對方當事人沒有履行債務或者沒有正確履行債務;④對方的對價給付是可能履行的義務。
合同履行過程中,同時履行抗辯權的適用條件是( )。
【答案】:A,B,D,E
本題考核的知識點為同時履行抗辯權的適用條件。同時履行抗辯權的適用條件是:
①由同一雙務合同產生互負的對價給付債務;②合同中未約定履行的順序;③對方當事人沒有履行債務或者沒有正確履行債務;④對方的對價給付,是可能履行的義務。所謂對價給付是指一方履行的義務和對方履行的義務之間具有互為條件、互為牽連的關系,并且在價格上基本相等。
同時履行抗辯權的適用條件
一、同時履行抗辯權的適用條件
1、同時履行抗辯權的適用條件如下:
(1)當事人就同一雙務合同互負債務;
(2)當事人所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
(3)對方沒有履行或者沒有按照約定履行債務;
(4)對方有對待給付的能力。根據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二、合同履行中抗辯權包括幾種
1、先履行抗辯權
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的要求=先履行一方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先履行抗辯權的適用條件為:
(1)由同一雙務合同產生的互負債務;
(2)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這種順序一般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或按交易習慣能夠確定。應先履行的債務有履行可能;
(3)應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即全部或部分瑕疵履行。
2、不安抗辯權
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履行:
(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3)喪失商業信譽;
(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合同履行抗辯權有三種
合同履行抗辯權有三種如下:
合同抗辯權包括: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和不安抗辯權。
合同履行抗辯權,是指合同義務人阻止對方當事人請求權的權利。合同履行抗辯權的設置,使當事人在法定情形下可以對抗對方的請求權,使當事人的拒絕履行行為不構成違約,可以更好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合同履行抗辯權應滿足條件是哪些
1、雙方當事人互負對待給付義務。同時履行提高抗辯權的前要條件是,雙方當事人鑒于同一個雙務合同互負債務,承擔對待給付的義務。
2、在當事人雙方負有的對待債務中沒有約定履行順序。合同的履行期已經屆至,則產生合同債務的履行問題。既然雙方互負債務,所以就有一個雙方的履行順序問題需要解決。如果合同中明確約定了當事人的履行順序的,按照約定履行即可,也不會產生問時履行抗辯權的適用問題。
3、必須是對方未履行義務,這是一方能行使其同時履行抗辯權的關鍵桂件之一。其適用的前提就是雙方均沒有履行各自的到期債務。其中一方已經履行其債務的,則就不再出現同時履行抗辯權適用的情況,另一方也應當及時對其債務作出履行,對方向其請求履行債務的,不得拒絕。
4、對方的對待履行是可行的。同時履行抗辯權是以對方能夠履行合同為必要的。如果對方不能履行合同,使用同時履行抗辯權就失去了意義。
合同抗辯權的行使以請求權的行使為前提,沒有請求權的行使,抗辯權自無必要行使。抗辯權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限制,該期限要么由法律規定,要么推定為合理期限,但抗辯權沒有自己獨立的行使期間,因為抗辯權是依附于請求權而發生的,如果對方請求權合法成立,則抗辯權也就合法成立,如果對方的請求權不合法,則抗辯權也無必要行使。
關于同時履行抗辯權的適用條件
法律分析:
合同是企業經營中明確交易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基本文書,直接關系到企業法律責任的承擔。合同審查是指從法律方面對企業合同進行的法律把關,是企業簽訂合同之前的必經程序。通過對企業合同進行法律審查,可以發現合同中存在的問題,減少和避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的分歧和爭議。
合同審查一般程序包括申請審查、實施審查、提出審查意見。申請審查即由相關業務部門將合同草案提交本企業法律事務部門或合同管理部門申請審查,由專職或兼職法務人員負責審查并簽署意見。要注意為審查人員留出足夠時間,以保證審查質量。實施審查即法律事務部門或合同管理部門收到合同審查申請后,及時安排法務人員對合同草案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即審查后出具書面意見。要注意不受外界影響,體現審查意見的真實性、客觀性要明白無誤,體現審查意見的明確性。審查意見必須同對方協商、確認,然后再進行修改。
合同審查的常用方法有調查、比較、征求意見三種。調查方法包括口頭調查、書面調查、實地調查比較方法包括與國家有關部門制定公布的合同示范文本或與以前簽訂的同類合同進行比較征求意見的對象主要包括企業各部門人員、其他法務人員或政府主管部門、權威機構等,通過征求意見可以彌補審查人員可能遺漏或疏忽的問題。
在合同審查前,要做好相應的準備。首先,應當事先了解合同的簽訂背景、目的等,從而判斷合同在簽訂后能否順利履行。其次,應當通過閱讀合同的全部條款,準確把握合同項下所涉法律關系的性質,以確定該合同符合法律法規。在審查合同前,必須認真查閱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充分了解合同可能涉及的法律條文。
合同審查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合同效力的審查。在審查合同時,應認真分析合同所涉及的法律關系,按照明確的法律關系的指引,判斷是否存在導致合同被認定為無效的條款,并認真分析合同無效情況下所產生的法律后果。若合同主體是自然人,應當審查其自身狀況及是否具有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若合同主體是法人或其他組織,首先應審查其是否依法成立,其次應審查其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另外,要注意合同是否附條件或附期限,所附條件或期限是否會產生歧義,防止無實際履行能力的人利用所附條件或期限從事非法行為。要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無效條款,包括無效的免責條款和無效的仲裁條款。四是合同爭議解決條款的
二是合同履行條款的審查。首先是履行方式審查,合同在實際履行中存在不安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和同時履行抗辯權三種情形,應結合違約責任的約定審查雙方義務的履行順序,是否約定了提示履行義務等。其次是必備條款審查,對合同的必備條款要認真審查,如質量標準、價款或報酬、履行地點、履行期限、履行方式、驗收標準、違約責任等。
三是合同違約條款的審查。違約條款如何約定,直接反映出該合同的質量如何,也直接反映了該合同能否順利履行。我們經常會看到有些合同中關于違約責任這樣約定: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有違約,則另一方根據法律規定追究其違約責任。合同違約,違約方必須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但如何賠償、如何計算經濟損失等這些最重要的問題都沒有涉及,會對守約方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造成很大的障礙。要解決這一問題,雙方可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或者違約金計算方法。如乙方逾期交付,則每日應向甲方支付一定的違約金。這樣,一旦對方違約,甲方就可以直接向對方索賠違約金。
四是合同爭議解決條款的審查。在設定解決方式時應當選擇訴訟或仲裁其中之一,在仲裁機構的選定上,應當明確仲裁機關的名稱。要注意,由于有些仲裁機關的名稱曾發生改變,必須事先明確該機構現行合法有效的名稱。在選擇法院訴訟過程中,應當注意不違反法律中規定的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以及訴訟或仲裁程序的確定。審查。在設定解決方式時應當選擇訴訟或仲裁其中之一,在仲裁機構的選定上,應當明確仲裁機關的名稱。要注意,由于有些仲裁機關的名稱曾發生改變,必須事先明確該機構現行合法有效的名稱。在選擇法院訴訟過程中,應當注意不違反法律中規定的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以及訴訟或仲裁程序的確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 他人在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或者借款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但未表明其保證人身份或者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通過其他事實不能推定其為保證人,出借人請求其承擔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雙務合同先履行抗辯權的適用條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1、雙務合同必須是有效的且應當先履行的債務是可以履行的,否則就沒有請求對方履行的權利,更無從談起適用先履行抗辯權。
2、必須是同一雙務合同,當事人雙方要互負債務。先履行抗辯權只存在于雙務合同中,對于各類單務合同都不能適用。因為只有雙務合同才會產生對待給付義務。必然有先后履行順序,如借款合同、保險合同等。
3、根據商業習慣和慣例有先后履行順序。其中對合同履行順序的約定不能違反法律的規定,但約定的合同履行順序可以改變上述兩種情況下的合同履行順序。
4、必須是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債務或其履行不符合債的本旨。這是后履行債務一方當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辯權的前提條件。先履行抗辯權的行使,其實質上是對應當先履行合同義務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抗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六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應當先履行債務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簡述合同履行中“同時履行抗辯權”的含義及其行使的前提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66條之規定,同時履行抗辯權:指雙務合同的當事人一方在對方未為對待給付以前,可拒絕履行自己的債務之權。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在沒有規定履行順序的雙務合同中,當事人一方在當事人另一方未為對待給付以前,有權拒絕先為給付的權利。
適用條件
一、須有同一雙務合同互負債務
二、須雙方互負的債務均已屆清償期
三、須對方未履行債務或未提出履行債務
四、須對方的對待給付是可能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