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
1.專利侵權糾紛涉及新產品,誰應當
2023-10-09 16:27:15 閱讀數:487當專利侵權糾紛涉及新產品制造方法的發明專利時,舉證責任發生轉移,由制造同樣產品的被告提供其產品制造方法不同于專利方法的證明,舉證責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規定的侵權訴訟案件中,由被告負責舉證,證明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或受害人有過錯、第三人有過錯,什么應當提供其產品制造方法不同于專利專利侵權糾紛涉及新產品制造方法的發明專利的,制造同樣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供其產品制造方法不同于專利方法的證明,法律分析:在專利侵權糾紛中,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
婚姻
2.重大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法
2023-10-09 14:57:15 閱讀數:581專利被侵權怎么辦法律主觀:根據我國專利法規定:當專利權人的權利受到不法侵害時,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處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專利侵權處罰:由負責專利執法的部門責令改正并予公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1、專利出現侵權后,通常有三種解決途徑:協商與和解:專利權人和被控侵權人均可自行協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調解、斡旋下達成和解協議,解決糾紛,1、專利出現侵權后,通常有三種解決途徑:協商與和解:專利權人和被控侵權人均可自行協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調解、斡旋下達成和解協議,解決糾紛。
-
婚姻
3.專利侵權案件的原告需要提供的證據都有哪些
2023-09-29 12:13:29 閱讀數:935專利侵權案件的原告應當提供如下主要證據:其享有專利權的相關證明,如何證明專利侵權1、有關侵權事實的證據,專利侵權案件的原告應當提供哪些主要證據,證明專利侵權的證據主要包括:權利證據,3、法律主觀:專利侵權的取證是可由當事人自行收集證據或委托訴訟代理人收集證據,6、在專利侵權糾紛中,專利權方需提供證據來證明侵權方存在侵權事實,侵權方需提供證據證明不構成侵權。
-
法律
4.電信詐騙司法解釋(電信詐騙司法解釋意見二)
2024-02-05 11:33:06 閱讀數:465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實施詐騙,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法律依據:《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四條 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際騙得財物的,以詐騙罪(既遂)定罪處罰,詐騙數額難以查證,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一)發送詐騙信息五千條以上的,或者撥打詐騙電話五百人次以上的。
-
法律
5.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 ...
2024-02-01 12:18:23 閱讀數:960通過分析可以知道在,依據《民法典》的規定,侵權行為侵犯了自然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受害人損失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第一千二百零五條 因產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生產者、銷售者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
法律
6.產品侵權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為3年(產品侵權損害賠償的訴訟 ...
2024-02-01 10:12:17 閱讀數:455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五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五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在產品責任中,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消費者或第三人人身傷害的,也應當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期間的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
法律
7.虛假訴訟如何立案(虛假訴訟立案標準 司法解釋)
2024-01-31 12:46:35 閱讀數:52虛假訴訟罪如何讓公安立案虛假訴訟如何讓公安立案1、虛假訴訟,受害人可以收集物證、書證、證人證言等相關的證據,證明行為人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公安機關就會予以立案追訴,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之一【虛假訴訟罪】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鬧李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虛假訴訟罪的構成要件及立案標準法律分析:虛假訴訟罪的構成要件內容為:行為人以虛假的事實為根據,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使他人的合法權益受到嚴重侵害。
-
法律
8.最高院商品房買賣糾紛司法解釋(最高院商品房買賣糾紛司法 ...
2024-01-28 10:59:43 閱讀數:329《最高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本解釋所稱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統稱為出賣人)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并轉移房屋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本解釋所稱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統稱為出賣人)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并轉移房屋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
法律
9.最新民間借貸司法解釋(最新民間借貸司法解釋全文)
2024-01-28 10:53:43 閱讀數:562法律客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民間借貸 司法解釋法律主觀:關于民間借貸的司法解釋條文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其中規定借款利息和逾期利息,均不能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八條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是以不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為限。
-
法律
10.執行異議之訴最新規定(執行異議之訴最新規定司法解釋)
2024-01-28 10:41:43 閱讀數:38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三十二條 被申請人或申請人對執行法院依據本規定第十四條第二款、第十七條至第二十一條規定作出的變更、追加裁定或駁回申請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執行法院提起執行異議之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被申請人或申請人對執行法院依據本規定第十四條第二款、第十七條至第二十一條規定作出的變更、追加裁定或駁回申請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執行法院提起執行異議之訴。
-
法律
11.建設工程糾紛司法解釋(建設工程糾紛司法解釋一)
2024-01-28 10:26:42 閱讀數:59第九條發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無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相應義務,承包人請求解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應予支持:(一)未按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第三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且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發包人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的,應予支持。
-
法律
12.在我國侵權的民事責任(在我國侵權的民事責任單選題)
2024-01-28 09:56:40 閱讀數:889民法典中的侵權責任法內容法律主觀:民法典 中的特殊侵權責任內容有哪些 (一)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職務侵權行為 職務侵權行為,或稱職務侵權損害行為,是指國家機關或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中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并造成損害的行為,國家機關或其工作人員執行職務致人損害的侵權責任,適用無過錯原則歸責,受害人只須舉證證明存在侵害行為和損害事實及二者之間有因果關系,而國家機關不能證明其有免責事由的即構成侵權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
法律
13.商品房買賣糾紛的司法解釋(商品房買賣糾紛的司法解釋2022)
2024-01-28 09:53:40 閱讀數:521第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第九條 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
法律
14.人身損害侵權賠償(人身損害侵權賠償范圍)
2024-01-28 08:59:38 閱讀數:3202、誤工費受害人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并參照法醫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等認定,根據《責任法》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受害人擅自購買與損害無關的藥品或治療其他疾病的,其費用不予賠償,4、護理費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應以法醫的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認定,受害人進行與損害有關的必要的補救性治療的費用,應予賠償。
-
法律
15.人身侵權損害賠償(人身侵權損害賠償計算標準)
2024-01-28 08:56:38 閱讀數:405幫工人在幫工活動中因第三人的行為遭受人身損害的,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有權請求被幫工人予以適當補償,第三條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告知其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四條無償提供勞務的幫工人,在從事幫工活動中致人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