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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1.未簽訂勞動合同仲裁時效
2024-01-29 11:52:39 閱讀數:235不簽勞動合同有時間限制嗎對公司不簽勞動合同,要求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受時效限制,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是一年,如果超過一年仍然沒有簽合同,要求用人單位補簽勞動合同不受時效限制,但不能再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第四百七十七條撤銷要約的意思表示以對話方式作出的,該意思表示的內容應當在受要約人作出承諾之前為受要約人所知道,第四百七十二條 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內容具體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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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2.未簽訂勞務合同產生糾紛如何解決賠償(沒簽合同的勞務糾紛 ...
2024-01-29 11:49:39 閱讀數:11(七)傷殘補助金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的回答可以得出,如果還沒有簽訂合同的話,那么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要求支付雙倍工資進行經濟補償,并且在受了工傷之后也應該由單位進行承擔,如果您還有相關法律咨詢可以致電網在線律師解答,勞動合同法規定,屬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一)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二)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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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3.試用期未簽訂勞動協議被辭退怎么賠償(沒簽合同一告一個準 ...
2024-01-26 12:41:10 閱讀數:445《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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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4.合同簽訂時間怎么規定(合同簽訂怎么規定年限)
2024-01-22 11:38:30 閱讀數:206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如何確定合同簽訂的日期按照《勞動合同法》中的規定,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建立了用工關系之后,那么在接下來的一個月之內,雙方之間就必須要簽訂合同,并且還是采取書面形式來簽訂,勞動合同簽訂日期規定勞動合同簽字規定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要在用工的一個月內進行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的話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進行支付雙倍工資作為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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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5.雙方簽訂合同一方違約怎么辦(單方違約解除合同賠償)
2024-01-15 11:43:18 閱讀數:822 -
合同
6.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呢
2024-01-11 15:52:08 閱讀數:507 -
合同
7.表見代理人簽訂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嗎
2024-01-11 15:44:07 閱讀數:258 -
合同
8.童工簽訂的合同有法律效力么(個人簽訂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2024-01-11 15:20:07 閱讀數:672 -
合同
9.法律規定的專利技術許可合同必須以什么形式簽訂
2024-01-11 14:07:55 閱讀數:601 -
合同
10.未簽訂勞動合同應當如何證明與用人單位的關系
2024-01-11 13:43:42 閱讀數:375 -
合同
11.合同簽訂時間能鑒定嗎(合同簽訂日期能鑒定出來嗎)
2024-01-11 12:23:30 閱讀數:239 -
合同
12.只簽訂未履行的合同是有效合同嗎
2024-01-11 11:03:18 閱讀數:431 -
民事
13.車輛質押必須簽訂合同嗎(車輛質押必須簽訂合同嗎)
2024-01-09 17:10:35 閱讀數:642目前汽車抵押貸款市場上類似上海安美途汽車融資租賃公司的持證企業,有其獨特的對汽車行業所具備的專業性、操作便捷性、及放款快速等優勢,得到了急需用車輛來解決資金周轉的車主的青睞,現在市場上辦理汽車抵押的合同目前有二種:一種是銀行及小額貸款公司簽訂的貸款類合同,一種是汽車融資租賃公司的租賃類合同,汽車融資租賃公司是經過國家金融機構許可的一種融資渠道,其是通過簽訂售后回租的方式簽訂合同來解決資金需求的一種方式,但車輛需要去車管所辦理抵押手續,合同一旦結束或提前終止,辦理解押后車輛還是歸屬車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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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14.簽訂合同應注意的事項包括什么
2024-01-09 11:24:00 閱讀數:2052、注意合同的內容必須齊備我國合同法明確的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第五百二十二條規定 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第五百二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請求債務人向其履行債務,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內明確拒絕,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第三人可以請求債務人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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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15.簽訂合同過程中要約失效的情形有哪些
2024-01-06 12:58:39 閱讀數:461要約失效的情形有哪些要約失效的情形有要約被拒絕、要約被依法撤銷、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以及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等,(三)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三)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2)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三)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三)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