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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1.民法典關于擔保人的擔保期限(民法典關于擔保人擔保期限的 ...
2024-01-22 13:29:35 閱讀數:451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民法典保證期間的規定法律主觀:民法典對于保證期間的規定是債權人和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約定的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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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2.民法典連帶責任擔保人的擔保期限是多久(民法典規定連帶責 ...
2024-01-04 13:42:28 閱讀數:621連帶責任擔保期限是六個月,當然,這針對的是債權人與保證人對擔保期限沒有約定的情形,此種情形下擔保期限從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開始計算,若是雙方對擔保期限有約定、約定也不違法,那么按照約定確定擔保期限,與一般保證的訴訟時效起算的條件不同,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無須對主債務人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也無須等待判決或仲裁裁決生效,而只須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向連帶責任保證人提出承擔保證責任的要求,并且從提出要求之日起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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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3.合同撤銷的法律規定(民法典關于合同撤銷的法律規定)
2024-02-02 09:50:13 閱讀數:362在我國可撤銷合同有哪些規定法律主觀:可撤銷合同的范圍如下:,1.重大誤解即行為人因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品種、質量、規格等的錯誤認識,使行為的后果與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較大的損失,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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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4.裁定駁回起訴的法律規定(裁定駁回起訴的法律規定沒有明確 ...
2024-02-01 12:57:23 閱讀數:4264.起訴被告改變被訴具體行政行為證據不足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駁回原告針對原行政行為的訴訟請求,2.起訴被告改變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決駁回原告針對原行政行為的訴訟請求,行政訴訟駁回起訴的法律規定行政訴訟駁回起訴的法律規定是什么行政訴訟駁回起訴的法律規定包括以下內容:1.起訴被告不作為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決駁回原告針對行政不作為的訴訟請求,根據中國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民事案件裁定駁回起訴需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 原告提起訴訟的請求不符合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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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5.被繼承人債務清償糾紛法律規定(被繼承人債務清償糾紛法律 ...
2024-02-01 12:36:23 閱讀數:590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被繼承人債權糾紛適用什么案由法律主觀:被繼承人的債務清償糾紛的法律規定是: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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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6.不動產糾紛訴訟時效的規定(不動產二十年起訴期限)
2024-02-01 09:12:15 閱讀數:34不動產的訴訟的注意事項有哪些1、一裁終局:如果購房人與房地產商訂立了以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的合同條款且對仲裁機構和事項等作出了明確約定,符合仲裁法第16條規定的仲裁協議生效條件,購房人應據此向相應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換言之,即權利人不知道或者不應該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請求人民法院保護也應在二十年時效之內提出,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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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7.民法典繼承新規定(民法典繼承新規定繼承如果存在欺詐是否 ...
2024-01-31 10:52:30 閱讀數:481民法典關于法定繼承人的規定法律主觀:一、民法典規定法定繼承人有哪些1、配偶、父母、子女、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或者喪偶女婿、名為養孫子女的養子女、代位繼承人、胎兒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繼承人的繼承順序適用法定繼承時,依照下列規則分配遺產:①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4、協商繼承(1)流程:全部繼承人之間如果能協商一致達成不動產分配協議的,可以提交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全部法定繼承人關于不動產分配的協議、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申請房屋過戶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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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8.民法典婚姻法離婚新規定2024財產(民法典婚姻法離婚新規定2 ...
2024-01-31 10:49:30 閱讀數:833第七十三條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并且其他股東均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民法典婚姻法離婚新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編 婚姻家庭第四章 離 婚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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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9.民法典婚姻法離婚新規定2023彩禮(2023夫妻共同財產新規定)
2024-01-26 12:05:09 閱讀數:202法律客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彩禮可以被退還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婚姻家庭 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2、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還彩禮:(1)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兩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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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10.民法典關于人身損害賠償規定(民法典關于人身損害賠償規定 ...
2024-01-26 12:02:09 閱讀數:571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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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11.承攬合同的法律規定(民法典關于承攬合同的法律規定)
2024-01-26 11:44:06 閱讀數:821,(二)標的數量的責任,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于合同規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人賠償,,工程承攬合同中的違約責任有以下幾種:,(一)標的質量的責任,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承攬法律規定有哪些法律主觀:《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條【承攬合同定義和承攬主要類型】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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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12.民法典關于道路交通損害賠償(民法典關于道路交通損害賠償 ...
2024-01-24 11:43:35 閱讀數:4272022民法典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法律主觀:法律客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 超過確定的護理期限、輔助器具費給付年限或者殘疾賠償金給付年限,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護理費、輔助器具費或者殘疾賠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2022民法典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法律主觀:法律客觀:(一)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16條的規定,包括以下項目: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或護理誤工費、社保補繳費、重新入職損失費、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費、暫時失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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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13.民法典關于債務加入的法律規定(民法典關于借貸的法律規定)
2024-01-22 13:26:35 閱讀數:68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條 【并存的債務承擔】第三人與債務人約定加入債務并通知債權人,或者第三人向債權人表示愿意加入債務,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明確拒絕的,債權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擔的債務范圍內和債務人承擔連帶債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條 【并存的債務承擔】第三人與債務人約定加入債務并通知債權人,或者第三人向債權人表示愿意加入債務,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明確拒絕的,債權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擔的債務范圍內和債務人承擔連帶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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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14.一審民事案件審理期限(一審民事案件審理期限規定)
2024-01-21 08:27:31 閱讀數:58二、與民事訴訟審理期限相關的法律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但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第一百八十條,人民法院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公告期滿后三十日內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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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15.最高院關于合同無效的意見(民法典規定了7種無效合同)
2024-01-17 14:24:16 閱讀數:866法律客觀:周金龍咨詢:在一些貸款合同中,常常會發現一些保證人出具的擔保書中有這樣約定:“不論因任何原因導致貸款協議在法律上成為無效或部分條款無效,保證人對借款人的還款責任仍應按本擔保書載明的條件承擔擔保責任,3、保證人單方出具擔保書的形式 即保證人向債權人出具書面擔保書,表示愿為債務人履行債務承擔保證義務,因此,債務人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不能履行債務時,保證人就要開始承擔保證責任,楊世軍解答:關于上述問題,實質是指約定主債權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時,保證合同繼續有效,保證人仍按保證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