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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1.租賃合同提前解除構不構成違約(定期租賃合同提前解除)
2024-01-05 12:44:39 閱讀數:511租房一年合同提前退租需要支付違約金的,因為這構成了退租一方的違約行為,雙方應當根據租房合同的相關情況和內容來進行賠償,有關違約金的支付必須符合法律上規定的范圍內進行認定,簽訂租房合同時必須就相關內容和條款進行協商認定,另外對有關違約金的支付情況必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情況來進行制訂,如果制訂的違約金標準超出了法律上規定的上限則是不合法的,當事人雙方需要就有關情況進行明確認定和處理,租賃合同生效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的,構成合同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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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2.承租人在合同約定外該怎么解除租賃合同
2024-01-05 11:40:27 閱讀數:374法定解除條件的情形一共有七種:1、根據《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條的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請求賠償損失,如雙方在簽訂合同時,約定 房屋租賃 合同違約金為一個月的租金,那么一旦違約,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個月租金同樣數額的違約金,作為違約賠償,6、根據《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條的規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時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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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3.是否可以因拆遷解除不定期租賃合同
2023-12-29 12:21:06 閱讀數:45《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二、租房沒到期搬走房租退不退第一,承租人在合同未到期的時候提前解除合同,假如存在出租人沒有違反合同義務的情況,則屬于承租人違約,是需要支付違約金的,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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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4.租賃房合同還沒到期可不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2023-12-27 12:17:19 閱讀數:462,3、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2、不管當事人有沒有約定合同解除的條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房屋租賃合同是一種承諾合同,也就是說,合同一經簽訂,即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出租人不僅應按時交付作為標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應符合約定的使用目的,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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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5.租賃合同的風險應該由承租人承擔全部嗎
2024-01-11 15:12:07 閱讀數:117 -
合同
6.甲方是否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嗎)
2024-01-11 14:31:55 閱讀數:223 -
合同
7.拖欠幾個月房租租賃合同會自動解除
2024-01-11 13:27:41 閱讀數:909 -
合同
8.中標租賃合同后是否能轉讓合同
2024-01-09 08:35:16 閱讀數:411房屋租賃合同可以轉讓出去嗎法律規定, 租賃合同 中,非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將租賃物轉租給他人,出租人欲出賣作為租賃標的物的房屋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購買,并應當于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的十五日內作出明確表示,擴展資料合同的履行: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即應受合同的約束,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這是與我國《合同法》第60條關于“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的規定相一致的,中標人員可以轉讓全部合同義務法律分析:不能,我國《合同法》第88條規定:“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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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9.房東可以解除租賃合同嗎(租戶擾民房東可以解除租賃合同嗎)
2024-01-06 11:38:25 閱讀數:711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條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請求賠償損失,雙方對房屋的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視為不定期租賃,雙方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要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質使用房屋的,致使房屋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二)法定解除 依據合同法的規定,在以下情形發生時,無論當事人雙方是否存在解除合同的約定,出租人都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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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10.勞動合同期滿解除合同需不需要提前通知(勞動合同期滿解除 ...
2024-01-06 10:26:12 閱讀數:107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 解除勞動合同,法律客觀:《勞動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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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11.解除合同后是否還能要求支付違約金
2024-01-05 13:40:53 閱讀數:327解除合同后還需支付違約金,當事人協議解除合同的,不論解除原因是什么,也不論當事人是否有違約行為,當事人是否應該向他方當事人承擔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應由當事人自行協商確定,違約金是在解除合同后支付的嗎解除合同后還需支付違約金,當事人協議解除合同的,不論解除原因是什么,也不論當事人是否有違約行為,當事人是否應該向他方當事人承擔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應由當事人自行協商確定,我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明確規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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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12.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多少天通知(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多 ...
2024-01-05 13:32:53 閱讀數:341二、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有哪些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1)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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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13.租賃房屋合同到期不續簽是否要告訴房東(租賃房屋合同到期 ...
2024-01-05 13:00:40 閱讀數:409租房合同到期沒有按約定提前通知房東法律分析:租房合同到期,承租人不續租的,雙方合同約定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房東,承租人沒有同志的,屬于違約,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租房合同到期,但沒提前一個月通知房東,是否算違約如果在租房合同上,沒有約定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房東不續租的話,那么是不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的,法律分析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并沒有規定合同到期必須要是提前1個月通知是否續簽,而生活中的租賃合同中也沒有明確約定到期不租要提前通知,所以不用支付違約金,即對方不能扣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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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14.不定期租賃合同的違約條件是如何的(不定期租賃合同解除的 ...
2024-01-05 08:43:47 閱讀數:530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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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15.房屋租賃合同電子版是否有效(房屋租賃合同模板電子版免費)
2023-12-25 12:22:11 閱讀數:360租房租賃合同可以簽電子版嗎租房租賃合同可以簽電子版,租房合同本質上是一種租賃合同,不在法律規定不適用電子合同的文書之列,在租客、房東、租賃平臺出現糾紛時,平臺提供簽約時間、簽約主體、合同內容等電子數據,均可作為司法出證的有效證據,成為不少房屋租賃平臺的最佳解決方案,部分租賃平臺采用平臺自動生成的協議來替代傳統合同,這種方式由于沒有使用可靠的電子簽名,法律效力不足,出現糾紛租賃平臺處于弱勢,且平臺難以證實用戶的真實身份,一旦遇到詐騙,容易遭受巨大損失。